关于给予陈佳燕等11名学生退学
处理的公示
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函授语文教育、会计专业,专科业余药学专业陈佳燕等11名学生,未按规定完成注册,未缴纳完学费,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(4.5年)内未能完成学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41号)第三十条和《揭阳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揭职院〔2022〕36号)第二十八条、第三十四条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,对陈佳燕等11名学生(见附件)作退学处理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至13日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,请以实名向继续教育部提出。
联系方式:
电话:0663-8859868
邮箱:jzyjxjyb@126.com
附件: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退学名单
继续教育部
2026年10月8日